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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條件

募集型企劃旅行合同

這個旅行,是佐世保珍珠海洋株式會社(佐世保市鹿子前町1008號 長崎知事登記旅行業第2-123號。以下稱為“本公司”)主辦的旅行,參加該旅行的客人與本公司簽訂募集型企劃旅行合同(以下稱為“旅行合同”)。另外,合同的內容、條件,除了各路線記載的條件以外,下述條件,根據出發前交付的確認書(最終旅行日程表)以及本公司旅行社條款募集型企劃旅行合同的部分。

旅行的申请及合同成立

  1. 请在申请书上填写规定事项,并附上申请费。
    申请费作为“旅行费用”或者“取消费用”、“违约金”的一部分来处理。
  2. 本公司接受通過電話、信件、傳真等其他通信手段(以下稱為“電話等”)的旅遊合同的預約申請。在這種情況下,請您在本公司通過電話等通知旅遊合同的預約承諾的次日起算後3天內提交申請書和申請費。在此期間內沒有提交申請書或申請費的情況下,本公司將作為沒有預約來處理。
  3. 旅游合同应在与本公司同意签订合同并支付申请费时成立。
  4. 申请费用
    • 【旅行費用】1萬日元未滿
      【申請費用】3,000日元
    • 【旅行費用】3萬日元未滿
      【申請費用】5,000日元
    • 【旅行費用】5萬日元未滿
      【申請費用】10,000日元
  5. 通信合同的情況請參照另行規定的旅遊行業條款。

○支付旅行费用

旅行費用請在旅行出發日的前壹天起算後追溯第14天的那天之前支付。但是,如果是14日之前申請的,請在本公司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。

旅行費用的適用

滿12周歲以上者為成人費用,滿6周歲以上未滿12周歲以上者為兒童費用。

旅行費用中包含或不包含的東西

【包含的東西】

旅遊日程中明示的交通費、住宿費、餐費、手續費及消費稅等。

【不包含的東西】

不包含旅行日程明示以外的交通費、餐費、洗衣店費、電報費、電話費、附加餐飲費等個人性質的各種費用。

旅行內容的變更・旅行的中止

本公司,在天災地變,暴動,運輸,住宿設施等的旅行服務提供中止,官公署等在命令等的事由明示的旅行返程的實施不可能的時候,將會存在中止該旅行的實施,或者變更旅行日程的情況。

取消費

  • 【取消日期】21天前
    【取消費率】免費
  • 【取消日期】20~8天前
    【取消費率】免費
  • 【取消日期】7~3天前
    【取消費率】免費
  • 【取消日期】兩天前
    【取消費率】20%
  • 【取消日期】開始日當天
    【取消費率】80%
  • 【取消日期】旅行開始後或無聯絡
    【取消費率】100%

*取消日從旅行開始日的前壹天開始算起追溯。

本公司的責任及免責事項

  1. 本公司在履行旅遊合同時,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過失給客人造成損失時,賠償客人遭受的損失。
  2. 關於行李所產生的本項(1)的損失,與本項的規定無關,僅限在損害發生的次日起算14日內通知本公司時,以每人15萬日元為限度進行賠償。

顧客的責任

由於客人的故意或過失,本公司受到損失的情況下,請客人賠償損失。

特別補償

本公司對於之前(1)所規定的的公司責任不論是否產生時,根據旅遊行業條款(募集型企劃旅行部分),顧客參與募集型企劃旅行中發生偶然、急劇的外來事故時,其生命、身體遭受了壹定的損失時,附有補償金及慰問金,對行李的損失將支付損害賠償金。

其他・基準日期

  1. 本次旅行條件以2013年4月1日至今為準。
  2. 參加該旅行的顧客的合同內容和條件,來自於本公司的「旅行社條款(募集型企劃旅行部)」。

關於詳細內容以及募集型企劃旅行條款請詢問工作人員。